信息索引号:
11410611697328443Y/2025-89411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16日
发文机关:
淇滨区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关于《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6日19:40来源:淇滨区统计局浏览次数: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25〕14号)《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鹤政〔2025〕8号)部署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全面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通知政策解读如下:
一、普查意义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摸清“三农”家底,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反映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回应时代需求,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普查工作质效,促进数据共享应用。
二、普查目的
全面摸清新时代全区“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全区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以真实准确、完整可信的普查数据,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提供统计信息支持。
三、主要内容
(一)普查对象
在全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二)普查范围
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
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四)普查时间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解读机关:鹤壁市淇滨区统计局
联系电话:0392-3356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