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政〔2025〕5号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25〕14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摸清新时代全区“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全区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以真实准确、完整可信的普查数据,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作出淇滨更大贡献提供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在我区辖区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区政府成立鹤壁市淇滨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区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强化统筹部署,细化工作举措,密切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扎实推动普查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明确普查职责。各部门需立足自身职能定位,切实履行责任,加强协作联动,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区财政局牵头负责普查经费的统筹协调与保障落实,区发改委牵头抓好固定资产投资相关保障工作,区统计局联合区委宣传部共同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工作。掌握普查基础资料的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相关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各乡镇(街道)要认真组织普查实施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三)加强经费保障。全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照现行经费渠道由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普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将数据质量作为普查工作的生命线,严格执行普查工作方案,强化普查业务指导与人员培训,规范普查全流程操作。加大数据质量核查力度,坚决防范和严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构建健全普查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完善数据质量追溯与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杜绝各类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违规行为。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和科学管理措施,切实保障普查数据在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可靠。
(三)创新方法手段。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应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
(四)加强宣传引导。精心制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统筹做好宣传策划与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部门服务平台的宣传阵地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普及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配合普查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鹤壁市淇滨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鹤壁市淇滨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马平林(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刘增涛(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晓康(区政府办副主任)
蒋海坤(区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王 丽(区统计局局长)
张卫斌(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石 超(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区营商环境和信用建设中心主任)
索玲巧(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李 超(区委宣传部班子成员、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服务中心主任)
田验兵(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三级主任科员)
吴海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赵利兵(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俊霞(区司法局副局长)
史 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丁治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副局长)
任怀忠(区水利局副主任科员)
李卫强(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孙红波(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学然(区文化广电旅游局二级主任科员)
游国柱(区林业局副局长)
陈晓方(区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陈晓方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