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壁市淇滨区2023年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实施方案》(鹤政办(2023) 2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鹤壁市淇滨区2023年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文件制定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国土绿化工作要求,高质量实施我区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工作,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23〕25号)文件精神,起草了《淇滨区2023年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实施方案》(讨论稿)。
围绕起草《方案》,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早做谋划。根据国家、省、市、区严格耕地保护和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遏制耕地“非粮化”有关要求,及时调整工作重心,7月初开始谋划今冬明春重点项目摆放、工作方案编制等具体事宜。二是深入调研。《方案》编制过程中,我们深入各乡镇街道调查研究,认真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并多次与市林业部门汇报、沟通,合理安排区级年度造林任务。三是充分融合。主动将造林绿化工作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全区中心工作中,突出乡村绿化美化重点,明确推进果树进村,努力构建花果满村的乡村绿化景观。
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严格落实禁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有关要求,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全力推进“1642”绿化工作,即围绕“提高森林覆盖率”1条主线,统筹山区生态防护林、乡村绿化美化、廊道增绿提质、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质量提升、生态园林城市建设6大工程,重点实施4个山区绿化精品项目、2个廊道绿化示范项目,提升全域国土绿化水平,完成年度国土绿化建设任务。
三、目标任务
全区完成营造林面积4550亩,其中造林1550亩(山区生态防护林建设1000亩,森林乡村200亩,廊道绿化50亩,特色经济林300亩);森林抚育3000亩。一是实施山区困难地造林1000亩,重点实施南山、老望岩、谭峪、马横岭4个荒山绿化工程精品项目。二是完成森林乡村绿化200亩,实施村庄绿化美化20个,其中新建马横岭等森林乡村5个,提升洪峪、谭峪等森林乡村15个。三是廊道提质增绿50亩,新建电南线、冷庞线2条廊道绿化。四是发展经济林300亩,在大河涧乡杨寨沟村荒山大力发展连翘、山桃、山杏等经济林。五是以西部山区林地为重点,科学实施森林抚育经营,优化林分结构,完成森林抚育3000亩。完成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公园游园建设提升13个,城区重要路段、节点等15处花境提升,道路景观提升13条,立体绿化5处;创建市级以上花园式工厂1个、创建市级以上花园式居住小区5个。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相关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将国土绿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全区国土绿化工作要求,层层分解任务,把造林任务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路段,倒排工期,狠抓质量和进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二是抓好统筹协调。统筹美丽乡村、乡村振兴、城市创建、河长制、林长制等工作,谋划国土绿化重点工程,积极整合各类绿化资金共同建设。统筹生态廊道等绿化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工作,科学选择绿化树种,加大传统乡土树种、珍贵树种使用力度,推动国土绿化工作提质量上水平。三是坚持科学用地。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科学划定绿化用地,以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废和受损山体、退化林地草地等为主开展绿化,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开展造林绿化,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四是巩固绿化成效。以林长制为抓手,各级林长要主动牵头、主动谋划、主动研究国土绿化工作,常态化开展巡林督导,推动责任层层落实。要加强苗木管护,抓好修剪、浇水和病虫害防治等日常管理,持续抓好森林防火、禁牧等工作,提高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确保“栽一片、成一片、绿一片”。五是强化督导检查。成立区级造林绿化督导组,抓好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工作的督促检查、技术指导,确保2023年12月底前建设任务大头落地,打造一批绿化精品工程。对行动迅速、成效明显的乡镇、有关单位,给予表扬;对行动缓慢、工作不力、绿化成效差的,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