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餐饮(夜市经济)场所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5日11:49来源:上峪乡浏览次数:

各行政村、乡直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全乡范围内所有餐饮场所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影响安全逃生的防盗网、广告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就餐场所等重点问题。

二、整治内容

1.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有合法合规经营或管理的主体,符合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

3.是否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4.是否存在安全生产、消防火灾和构筑物安全隐患;

5.是否建立健全值班值守、应急预案、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6.是否配备各类消防设施,并定期维护保养电气线路、电器设备、燃气设备、消防灭火器材等设备,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电焊气焊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质持证上岗;

三、工作任务

(一)坚持属地主责。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组织消防安全服务中心、派出所、乡专职消防救援队、村两委、网格员等基层力量,按照综合网格划分,逐个网格、逐条街道、逐个场所明确责任人员、排查人员,全覆盖开展排查。

(二)开展消防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应急、经济、消防服务中心、派出所、住建等部门,指导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工作,细化制定消防安全治理措施,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发布安全提示,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要组织有关部门对餐饮场所逐一开展风险分析研判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深化消防安全隐患治理。消防服务中心要会同各行政村等有关部门加强“九小”场所及餐饮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发动“一队一中心”和派出所等力量,重点纠治易燃可燃杂物占用疏散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室内停放充电、夜间违规留宿住人、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违法行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四)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完善临时用电审批流程,保障照明灯、广告牌等用电安全,严禁私接乱拉线路、“地爬线”以及使用用电设备容量与导线载荷量不匹配用电设备。

(五)形成餐饮燃气监管合力。属地加强对经营户用气安全的宣传教育。派出所、住建、消防服务中心、应急等部门以及各行政村要建立健全餐饮企业燃气监督检查机制,采取联合督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全面开展餐饮企业燃气安全检查,重点消除使用不合格燃具、软管老化、未安装自闭阀、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等各类安全隐患。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7月30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7月31日至8月30日)。按照文件要求和片区网格责任划分,逐个场所进行排查,摸清辖区餐饮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梳理后报乡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信用、经济手段督促整改,集中查处一批、信用惩戒一批、约谈一批、挂牌一批、曝光一批隐患突出的单位

(三)总结上报(8月31日至9月10日)。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餐饮场所作为人员密集场所,近年来,火灾、爆炸事故时有发生,教训十分深刻。辖区餐饮场所多数规模小,消防安全条件差,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可能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行政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辖区实际,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从严执法,重拳整治。坚持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屡整不改的场所,要采取责令关停、临时查封、强制拆除等有力措施,始终保持消防执法的高压态势。在排查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对整改情况要及时复查,跟踪问效,确保火灾隐患彻底整改。

(三)强化宣传,把握导向。充分利用各项宣传媒体和发放宣传资料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为辖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切实加大“九小”场所、餐饮场所提示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加大对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培训力度,督促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升群众、经营户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坚持前移责任追究关口,凡督查发现消防安全检查不到位、失控漏管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消防安全监管网格分包人员责任。工作开展期间,凡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场所发生较大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处理。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