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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九工发〔2020〕79号中共淇滨区九州路街道工委关于印发《九州路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9日08:38来源: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政府浏览次数:

  九工发〔2020〕79号

  中共淇滨区九州路街道工委

  关于印发《九州路街道村(社区)“两委”

  换届工作方案》的通知

  街道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员会,各部门:

  《九州路街道“两委”换届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淇滨区九州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

  九州路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淇滨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淇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全市村(社区)“两委”进行集中换届。为做好我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这次换届是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的大背景下进行的,是村(社区)“两委”任期由3年改为5年、集中与省市县乡党委换届同步进行的首次换届,对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推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十四五”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建设高质量富美淇滨和幸福九州,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站位全局,扛稳抓牢政治责任,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

  这次换届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夯实党在城乡基层执政基础这一根本,围绕服务城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着力提高人选质量、规范换届程序、确保风清气正,真正换出带动有力好“头雁”、团结务实好“两委”、群众满意好结果、干事创业好导向、风清气正好生态、治理有序好局面,进一步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为全面推进幸福九州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这次换届要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工作优势,把党组织意图转化为党员群众意愿。坚持树好选人导向,明确选人标准、拓宽选人视野、坚持优中选优,严把政治关、廉洁关、能力素质关,真正换出好班子、好干部。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标准程序,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做到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步骤不减少。坚持发扬基层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增强民主意识、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参与选举,确保换届工作党委政府放心、党员群众满意。坚持严明纪律要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拉票贿选、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维护选举秩序,用铁的纪律正风肃纪。

  这次换届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的选举,3月10日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的选举。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推选等工作,并适时开展“后评估”。

  二、班子配备

  1. 着力选优配强带头人。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区级备案管理制度,压实街道党工委主体责任,街道党工委要逐村(社区)多轮摸排、深入分析研判,及早“下深水”挖人选,同时对人选进行认真研究把关。突出优中选优,把有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能带好班子,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对路子,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动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正风气的党员选配为村级党组织书记。村应当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应当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

  2. 高质量推行“一肩挑”。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不能实现“一肩挑”的,街道召开党工委会专题研判,经区委通过后,报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对于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培养出合适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在社区,推行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

  3. 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科学合理设置村(社区)“两委”班子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般为3至7人,设党委的村可适当增加,最多不超过9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一般为5至9人。具体职数根据村(社区)人口规模和工作任务确定,“两委”班子各自成员数应分别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党组织副书记。支持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当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要明显高于上届。合理确定“两委”班子成员年龄,新提名党组织书记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继续提名的一般不超过60岁,对60岁以上的优秀党组织书记,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区委组织部审核,可继续提名;留任的其他成员不超过60岁,新进班子的其他成员不超过50岁;每个村(社区)原则上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注重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正在接受村干部大专学历教育的人员进村(社区)“两委”班子,力争实现年龄、学历 “一降一升”。要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坚持完善村(居)民委员会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制度,保证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村(社区)“两委”班子中女性正职和成员的比例较上届有所提高。村(社区)妇联组织负责人一般由“两委”班子中女性成员兼任。推选35岁以下年轻干部可参考实行“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办法。

  4. 从严把握候选人资格条件。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工作作风好、群众口碑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奉献意识强、廉洁意识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①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的;②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③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等立案调查处理的;④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基本事实被有关部门查清的;⑤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⑥截留克扣扶贫、低保等民生领域资金,土地征用补偿款、财政专项资金,侵害群众利益,受到法律纪律追究的;⑦挥霍、侵占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⑧道德品行低劣,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处罚,或因涉毒被治安处罚的;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确定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①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的;②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的;③近5年内有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④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约定,拖欠村集体资产租赁费用、土地流转费用的;⑤在任期履职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⑥近3年党员民主评议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⑦由于身体健康及年龄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⑧拒不签订纪律承诺、履职承诺和辞职承诺的;⑨个人未报名参选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实行近亲属回避,存在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及外祖孙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任职。

  5. 严格人选资格审查。实行“两委”班子意向人选预审和候选人三级审查制度。在换届准备阶段,街道党工委对照资格条件和“负面清单”,对“两委”班子意向人选进行预审,做到关口前移。换届启动后:一是村级自审。村(社区)党组织对支委会候选人进行审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对村委会候选人进行审查,注重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二是乡级初审。街道党工委要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做好考察工作,注重审查考察政治表现、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要对照“九不能”“九不宜”负面清单逐人逐项审查,并出具初审意见。三是区级联审。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要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信访局、区民族宗教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各单位对街道初审意见予以审核,并对照“九不能”“九不宜”负面清单逐人逐项复审,并出具审查结论,由区资格审查组集中向街道反馈联审意见。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由街道党工委或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取消参选资格。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也要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由街道党工委或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宣布当选无效。

  三、基本程序

  1. 扎实做好换届准备工作(2020年12月10日前)。通过调查摸底、集中整顿、财务审计、制定方案、教育培训等工作,做好换届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深入调查摸底,由分包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逐村摸排,走遍所联系村(社区),做到全面摸排“村村到”,全面掌握村(社)情民意,深入分析影响换届的主要因素。对难点村(社区)进行专项整治,对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的村(社区),“一村一策”进行整顿;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各项工作和长效常治机制建设,进一步深挖彻查、除恶务尽、强化震慑;要充分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成功经验,由1名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联村(社区)、机关1个部门包村(社区),形成合力,精准施策,限期解决问题,整顿不到位不换届。组织开展村委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社区居委会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对财务管理混乱、内控制度不健全、群众意见突出的村(社区)及时整顿。组织开展村(社区)干部任期履职考评,公开考评结果,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2. 做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2021年1月15日前)。实行“双荐双征一选”办法,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个人自荐、街道党工委推荐,征求党员和村民代表意见的情况,由村(社区)党组织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全村(社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并报街道党(工)委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候选人资格。选举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选举投票结束后,须当场公布投票情况,及时将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审批,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3. 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3月10日前)。村民委员会改为居民委员会之后首次进行换届选举的,要尽可能采取村民委员会的换届形式;村民委员会已经改为居民委员会,但其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尚未完成的,必须按照村民委员会换届有关规定进行换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应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进行。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1)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领导小组)。注重推选政治强、素质好、群众公认的人,特别是村党组织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等进入村民选举委员会。把村党组织书记依法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要配备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担任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待村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候选人后,由副主任主持选举委员会工作。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由选举领导小组主持,选举领导小组由居民小组推荐代表产生。(2)制订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领导小组)应依法拟订具体的选举办法,报街道党工委审核把关后,提交相关会议讨论通过,公布实施。(3)做好选民登记。依法开展选民资格确认、审核、登记和公告,确保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决不允许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违法参加换届选举。要加强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联络沟通,动员有条件的人员回乡参选。(4)提名产生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按照设定的村民委员会的职位组织符合选举条件的村民报名参选。报名实行“一人一岗”。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名额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名,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至2名。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居民选举领导小组召集有选举权的居民10人以上联合提名,或者由户代表5人以上联合提名,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提名。正式候选人应当签订纪律承诺、创业承诺和辞职承诺,并报所在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指导机构备案。(5)组织投票选举。选举采取大会集中统一投票,也可设立中心会场,辅之若干分会场分别投票。周密做好选举现场组织,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规范委托投票,确保选举依法、公正、规范、有序。

  4. 做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2021年3月20日前)。村民委员会选举结束后,要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街道和村党组织要把好关,确保人选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特别是依法办事能力。村务监督委员会职数一般为3至5人,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备财会管理知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村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居民委员会参照上述规定,推选居务监督委员会。

  5. 做好其他相关工作(2021年3月底前)。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及时依法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及时健全村(社区)共青团、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倡导其负责人由村(社区)“两委”成员兼任。健全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规范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档案管理,党组织书记档案由区委组织部直接管理,其他成员档案由街道党工委统一管理。统一组织“两委”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三资”移交等工作,及时变更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并重新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保证村(社区)事务正常运转。及时做好新当选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培训。

  四、组织领导

  1. 压实领导责任。要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统筹抓好换届工作,街道由党工委书记任主要负责人。按照市、区委要求,全面推行谈心谈话制度,街道党工委书记要与村(社区)书记、主任开展谈心谈话,把一肩挑的政策将清楚。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要分片指导、联系村(社区),确保分包指导全覆盖。党建办要做好村(居)党组织换届的统筹组织协调工作,社会事务办做好村(居委)换届的业务指导工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主动参与、发挥作用,形成换届工作合力。

  2. 严肃选风选纪。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及换届工作纪律要求,街道党工委对现任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必谈、新一届“两委”班子候选人特别是“一肩挑”预备人选必谈、拟离任“两委”干部必谈、党员群众代表必谈,确保街道党工委与四类人员谈心谈话达到100%,参与换届人员对纪律知晓率达到100%,换届候选人签订纪律承诺书达到100%。注重加强警示教育,选取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建立换届工作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实名举报的必查,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必查,涉嫌拉票贿选的必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必查,以零容忍态度认真查处换届中违法违纪问题。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影响和干扰换届选举的,要从严追究责任。凡以不正当手段参选的,立即依法依规取消,已经当选的,当选无效。对换届重点环节实行全程记实,各村(社区)选举会议视频资料由街道统一保管,做到可追溯、可倒查。

  3. 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防范各种干扰风险,依法严厉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敌对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防范信访矛盾风险,认真做好群众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防范疫情风险,落实属地管理,继续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换届期间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重大事件、重要信息要及时报送,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及时稳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4. 做好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换届相关政策法规、“两委”人选资格条件、高质量推行“一肩挑”重大意义,激发党员群众支持和拥护“一肩挑”的政治热情。深入报道党组织建设成效、农村经济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成效,引导党员群众充分认识选好村(社区)“两委”班子同实现自身利益的一致性,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对换届中务实管用的经验做法、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强化正面引导。密切关注有关舆情,健全快速反应机制,防止传播不实信息、恶意炒作,营造健康的舆论氛围。

  5. 坚持两不误两促进。把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统筹起来,同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起来,同推动中心工作统筹起来,确保换届期间各项任务不断档、不掉线,两不误、两促进。要把换届工作激发出的正能量、好风气,转化为党群一心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推进我办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