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构全称 | 淇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要职责 |
(一)参与全区城市建设发展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城市道路建设、雨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的工作措施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道路、雨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以及项目的立项,委托施工图设计,并向相关部门报送审核。负责城市道路建设计划编制与统计工作,参与编制城建资金的使用计划。负责所承担的建设项目建设档案搜集、管理和利用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区特色集镇、特色村建设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镇 (村)保护利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三)负责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工作。参与拟订全区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建制镇、乡、村的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全区村镇建设统计工作,组织村镇建设各类试点工作,负责全区农村危房的改造管理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交办的污水泵站和雨水泵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五)负责全区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省、市有关住房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地方标准,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置。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负责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与管理。 (六)负责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七)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制度的监督与实施。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负责人 | 崔文娜 |
地址 | 鹤壁市淇滨区湘江东路创业创新园4号楼533A |
办公时间 | 8:00-12:00,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
联系电话 | 0392--3290077 |
邮政编码 | 458030 |
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安全、政务公开、信息化和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股。参与全区城市建设发展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区城市道路建设、雨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的工作措施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编制相关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建城市道路、雨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的手续办理和建设;负责城市道路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以及项目的立项,委托城市道路施工图设计, 并向相关部门报送审核;负责协调工程招投标等工作;负责所承担项目工程建设日常管理及建设档案的搜集和整理工作;参与编制城建资金的使用计划;负责城市道路统计工作;负责建筑工程领域行业管理工作。 (三)村镇建设管理股。负责拟订全区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建制镇、乡、村的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全区村镇建设统计工作;指导全区特色集镇、特色村建设工作;组织村镇建设各类试点工作;指导全区农村危房的改造管理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镇 (村)保护利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村镇迁建、重建工作。 (四)建筑管理股。负责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安全及环保作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全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鉴定和治理工作。 (五)住房保障股。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地方标准,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置。负责组织住房保障项目审查上报,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负责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与管理工作;承担鹤壁市淇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领域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竣工验收等备案工作;负责消防图纸审查、建筑工程消防备案;组织相关股室对报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管理;会同市、区相关部门做好建设工程并联审批工作;牵头推进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 |
事业单位 | 淇滨区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