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医疗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2日 11:04
来源: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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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医疗机构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向原备案机关备案。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停业,必须经登记机关批准。除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医疗机构停业不得超过一年。下列医疗机构停业已超过1年,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机构名称:鹤壁大成中医糖尿病医院
机构地址:淇滨区泰山路与黎阳路交叉口西北角
机构登记号:PDY00016-41061117A2102
申请停业时间:2024年3月6日-2025年3月5日
现将注销的医疗机构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18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医疗活动,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淇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3356779。
淇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