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

机构全称 淇滨区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涉及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统筹衔接公路、水路等规划,优化布局,统筹区域、城乡交通发展。指导全区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衔接。指导行业生态保护、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行业扶贫等工作。

(二)组织拟订全区农村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按权限负责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参与拟订全区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农村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

(三)承担全区农村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全区农村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全区农村道路、水路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全区农村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市区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组织协调全区农村公路、

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全区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区农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

(五)配合做好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负责交通大数据管理,构建数字交通服务体系。负责辖区内公共自行车系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组织科技研发,推进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区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统筹衔接农村公路、水路等规划;加强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2.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区水利局负责全区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区公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河道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 万为公
负责人简介

淇滨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时间 8:00—12:00,15.00—18:00(夏季)   14:30—17: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392-3356902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办公网络建设与管理、信访稳定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件起草和政务督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二)人事财务股。承担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保险、教育培训、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三)建设管理股。承担全区农村公路工程施工许可、设计变更审批、监督、竣工验收和农民工工资监管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指导客货运场站建设、维护工作;承担农村公路路政行政许可工作;承担行业环境保护、路域环境治理工作。

(四)运输管理股。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相关协调工作;指导公众出行路况信息服务和咨询工作;参与拟订全区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和标准,按规定负责农村公路、水路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承担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工作;负责运输企业的监督和管理。负责行业节能减排、企业服务、营商环境、扫黄打非、双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负责交通大数据管理,构建数字交通服务体系;负责辖区内公共自行车系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组织科技研发,推进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五)安全监督股。组织拟订全区农村公路、水路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承担有关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全区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相关抢险救援工作;协调配合国家重要物 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局安全信息统计、分析、报送工作;负责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扫黑除恶、防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