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城市管理局机构职能
机构全称 | 淇滨区城市管理局 |
主要职责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具体负责建成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1.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作责任分解和任务落实,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机构网络,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工作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区级有关部冂、各城区办事处、社区(城中村)履行城市管理各项职责,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负责市容市貌管理、夜市及露天烧烤的日常监管,负责履行户外广告、建筑物立面装修日常管理及处罚权,负责履行门店牌匾的管理和许可及行政处罚权,负责履行二次开挖许可和行政处罚权。 3.负责履行环境保护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污染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4.负责履行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履行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及水系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餐厨垃圾乱倒的行政处罚权。 6.负责履行食品药品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7.负责查处未经批准私放船只、行驶机动船等水上设施的行为。 8.负责履行商贩占用城市道路的日常管理及行政处罚权。 9.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道路、地下通道、桥梁、广场游园、绿化带内的清扫保洁工作,负责生活垃圾收运的日常监管,负责公厕、垃圾中转站及果皮箱等环卫础设施的建设和设置管理。 10.负责夜景亮化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维护。 11.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的管理养护。 12.负责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的建设和运行,发挥智慧城管的监督指挥效能,完成市级数字化平台派遣的各项任务,负责指挥调度城市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工作职责。 13.负责组织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的业务培训、综合考核、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职。 14.负责所有单位和个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及滞纳金追缴的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履行城市污水排水许可和违规的行政处罚权。 16.负责履行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的许可和行政处罚权。 17.负责履行砍伐城市树木的审批和行政处罚权。 18.负责履行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审批和行政处罚权。 19.其他由市、区两级政府明确履行的行政处罚权。 二、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环境保护、工商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交通管理等方面,可以实施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省政府已批复同意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超出以上范围的,可继续行使。 三、负责办理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来信来访,承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受理有关举报和投诉。 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负责人 | 刘合芳 |
负责人简介 | 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1995年8月加入共产党,1981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鹤壁市淇滨区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
地址 | 鹤壁市淇滨区华山路128号 |
办公时间 | 冬季:08:00-12:00;14:30-17:30 夏季:08:00-12:00;15:00-18:00 |
联系电话 | 0392-3324411 |
邮政编码 | 458030 |
内设机构 | 综合室、精细化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室、政务服务室、环境安全室、征收办公室 |
直属单位 | 淇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淇滨区城市运行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