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雨露计划”资助申报指南
2025年“雨露计划”资助申报指南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0392-3886881)
一、职业教育
1.补助对象
经国家乡村振兴局学籍比对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 系统”中进行标注,正在就读中、高等职业院校且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本省脱贫家庭子女(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上述扶持对象在校就读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助学补助。辍学、休学和保留学籍学生不纳入扶持范围。系统内标注的稳定脱贫户不再享受此项补助政策。
2.申请程序
登陆“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导出相关学生信息,进行逐人审核,确定拟补助对象,经村级公示7天无异议后发放补助。
3.补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发放,每学期发放1500元。
4.时间安排
(1)春季学期。国家乡村振兴局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的时间为6月份,我省的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和受益户关联时间为7月至8月份。
(2)秋季学期。国家乡村振兴局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的时间为12月份,我省的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和受益户关联时间为1月至2月份。
二、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
1.扶持对象
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对象为全省接受短期技能培训的农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
2.申请程序
自愿申请。享受短期技能培训资助,须本人或家庭自愿提出补助申请。同一贫困劳动力考取多个技能等级证书的只能获得一次补助。已获得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教育资助的我省农村脱贫家庭子女不得重复享受短期技能培训补助政策。
3.补助标准
短期技能培训仅给予一次性补助,根据受训贫困劳动力取 得的技能等级证书的工种分类,给予相应标准的补助:A类工种补助2000元,B类工种补助1800元,C类工种补助1500元。
4.时间安排
每年进行两次申请、审核、公示和补助。
(1)上半年。3月1日至4月30日为材料申报和村级审核、报送时间;5月1日至25日为乡(镇)审核、报送时间;5月26日至6 月10日为县级审核时间;6月11日至30日为公示、调查核实时间;7月底之前为补助资金划拨时间。
(2)下半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为材料申报和村级审核、报送时间;11月1日至25日为乡(镇)审核、报送时间;11月26日至12 月10日为县级审核时间;12月11日至31日为公示、调查核实时间;第二年1月底之前为补助资金划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