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政〔2025〕4号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提升五大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提升五大行动的通知》(鹤政办〔2025〕14号),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提升五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危险化学品企业、城市交通、消防3个重点领域和城乡接合部、淇河沿岸2个重点区域,依法依规开展安全提升五大行动,全面摸排、边查边改、重点整治,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暨工业企业安全提升行动。坚持“停、关、改、升”相结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进行彻底整治,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该整改的整改,该提升的提升,推动危险化学品行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围绕使用反应釜、储罐、精馏塔、地面火炬等疑似化工装置的其他类型企业,各乡镇街道“厂中厂”、废弃闲置厂房、仓库、校舍、民房、养殖场等场所偏僻地点,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整治非法转租转包转让,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小医药”“小农药”,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
(二)开展消防安全提升行动。坚持预防为主,发挥好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科学统筹公安、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力量资源,压实“三管三必须”责任,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加强重点领域治理,严格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住宅小区、“九小”场所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风险隐患,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检查巡查,改造升级消防设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广应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电气火灾探测器、无线可燃气体探测器等智慧消防设施,提升火灾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学校、医院、养老院、大型商超、高层建筑等单位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消防演练活动,利用每月25日消防安全警示演练日等节点宣传消防知识,全面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水平。
(三)开展城市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聚焦城市道路交通运行顺畅、安全有序,强化隐患治理、路面管控、源头治理,有效查处一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严防发生交通事故。在中小学科学合理设置路线、站点,缩短学生通勤距离,减轻家长接送负担,避免上下学高峰期校园周边拥堵。强化重点部位交通秩序整治,在万达、裕隆等商圈周边开展交通秩序整治,集中整治乱停乱放、逆行等违法行为。及时修剪道路两旁树木,防止遮挡信号灯及路灯。
(四)开展城乡接合部安全提升行动。全面排查城乡接合部生产经营、公共安全等情况,有效化解消防、建筑、治安、环保等突出风险。对城乡接合部生产加工、仓储运输、“九小”场所、闲置厂房和院落、废品站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看手续是否完善、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设施是否齐备、产业政策是否符合,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级分类进行处置。以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彻查房屋建筑,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采取“改、停、封、撤、拆”等管控措施,及时消除风险。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清查力度,依法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擅自改建加层等行为。加强燃气、电力、供水管道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管线,杜绝泄漏、触电等隐患。
(五)开展淇河沿岸安全提升行动。深入落实《淇河保护条例》,全面排查整治淇河沿岸安全风险,有效防范淇河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在建工程管理,加强沿河拦河坝、水电站等工程运行排查,及时化解因降雨产生的雷击、触电、边坡失稳、深基坑积水等安全隐患。加强游泳管理,坚持堵疏结合,在易下水河段安装防护栏、隔离网等防护设施,引导市民到划定区域游泳,及时劝阻劝离游泳引导区外游泳、翻越护栏、远离监护等行为。强化道路入河口管控,防止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和进入河道、洗车等。规范水域经营秩序,强化救生设备配备、安全警示标识设置等检查,保障船只安全运营。加强淇河沿岸巡查整治,严肃查处违反消防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安全提升五大行动要分别成立由区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抓紧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要求,其中消防领域专项工作方案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名义印发,危险化学品、城市交通2个领域和城乡接合部、淇河沿岸2个区域的专项工作方案以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名义印发。
要充分运用联合服务检查机制,做好信息通报、研判调度、督导检查、隐患整改等工作,每周对问题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研究,做到责任压实、工作务实、整改扎实,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局面根本好转,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行政处罚等措施,强化任务落实,对不负责、不作为、措施不得力、逾期没有完成任务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安全提升五大行动工作专班成员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
安全提升五大行动工作专班成员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暨工业企业安全提升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马平林(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翁全华(区政府副区长)
刘全福(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孙爱勇(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晓康(区政府办副主任)
陈 波(区应急局局长)
王军山(区工信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应急局(牵头单位)、工信局、发改委、消防大队、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分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各乡镇街道。
二、消防安全提升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马平林(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姜源远(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梁福霞(区政府办副主任)
李 威(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单位)、应急局、公安分局、住建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分局、教体局、宗教局、民政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城管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各乡镇街道。
三、城市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姜源远(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梁福霞(区政府办副主任)
赵贤昆(区公安分局政委)
成员单位:区公安分局(牵头单位)、交通局、教体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分局、工信局、商务局,市政建设发展中心、园林绿化中心、各乡镇街道。
四、城乡接合部安全提升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马平林(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刘全福(区政府副区长)
刘增涛(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肖广州(区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张晓康(区政府办副主任)
蒋海坤(区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陈 波(区应急局局长)
崔文娜(区住建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应急局(牵头单位)、住建局(牵头单位)、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城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分局、交通局、消防救援大队、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道。
五、淇河沿岸安全提升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刘增涛(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蒋海坤(区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于合生(区水利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水利局(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局、文旅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教体局、园林绿化中心、消防救援大队,大河涧乡、上峪乡、金山街道、九州路街道、天山路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