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政办〔2024〕1号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淇滨区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淇滨区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1月21日
淇滨区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
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区委五届八次全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切实提升经济活力,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推动一季度全区经济实现“开门红”,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1. 加强重点领域先行指标、关联指标监测预警和研判调度,增强做好经济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一季度生产总值增长7%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委、财政局、科工局、商务局、统计局、质监站,区各有关部门)
2. 滚动开展“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活动,开展线上线下即时核查,推动项目加快转化,一季度4个签约项目开工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商务局)
3. 开展“项目建设提质增效年”活动,制定2024年区重点项目清单,明确重点项目推进节点计划,加快规划、用地、环评等前期手续办理,第一季度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30%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4. 抢抓国家新增政策性资金等机遇,健全重要项目集中攻坚机制,落实容缺办理、联审联批等制度,高质量做好国家增发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领域项目谋划储备工作,一季度争取债券额度不低于5亿元。(责任单位:区发改委、财政局)
5. 开展招商引资“四大一促”活动,一季度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5个以上、新落地亿元以上项目13个以上,引进省外资金完成14.25亿元以上。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开展外贸企业纾困解难“一企一策”帮扶,一季度实际利用外资150万美元以上,货物贸易进出口2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发改委)
6. 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对在我区新购汽车的消费者,按照购车价格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辆)。(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财政局)
7. 鼓励、引导相关销售企业对智能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产品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区商务局、科工局、财政局)
8. 发放家电、智能电子产品、家具、家纺、家装和零售、餐饮、住宿等消费券,引导相关企业开展新春促消费活动。(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财政局)
9. 开展“龙腾九州、盛世淇滨”等文旅主题活动,推出樱花里休闲街区新春非遗赶大集、体育公园美食年货节、龙岗新春大庙会、桑园过大年等新春文旅促消费活动。提升打造一批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旅游休闲街区,推出系列精品文旅线路,组织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推出打折等优惠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文旅局、教体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鹤壁科创新城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市政建设发展中心、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分局、淇兴城投、翔鹤文旅、各乡镇街道)
10. 抢抓元旦、春节(以下统称“两节”)期间人员返乡集中期,举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政策宣讲座谈会,制定集中宣传推介方案,组织质监等行业监管部门与房企座谈交流,提振企业投资信心。区财政承担100万元,配合市级做好房地产促销活动。根据市级制定的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等资金政策,探索新模式,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财政局)
11. 淇滨区“双节”期间因地制宜增设便民临时市场,为流动摊贩规范有序经营提供经营场地,对店铺外摆实施包容审慎执法。(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12. 对2024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财政奖励。对2024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财政奖励。(责任单位:区科工局、财政局)
13.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4年第一季度设备软硬件完成投资超过500万元的技改项目,按实际设备软硬件投资的10%给予奖补(补助基数以发票核算为主),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2024年一季度升规入库的新投产工业项目企业,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工局、统计局、发改委)
14. 对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制造业企业在2024年2月9日至17日期间,日均用电量不低于2024年1月份日均用电量70%的,给予企业5万元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区科工局、财政局)
15. 2024年2月5日至24日,保持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日均用电量不低于2023年日均用电量的70%),以2024年1月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基数,按5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区人社局、科工局、统计局、财政局)
16. 落实春节深谷电价,将2024年2月9日至2月17日午间11时至14时设置为深谷时段,工业企业生产用电价格按谷段电价的九五折执行,鼓励企业节日连续生产、多消纳新能源电量。(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17. 扎实做好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科技型企业融资等项目推介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向制造业、社会服务业等领域提供长周期、低利率、弱担保的设备更新改造贷款,持续提升中小微企业首贷率和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比重。(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发改委)
18. 推行个体工商户智能登记,简化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材料、流程、环节。扶持个体工商户电商发展,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
19. 纵深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健全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好融资、用工、用地、用能、环境容量等问题,优化企业要素保障政策,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区“万人助万企”活动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
20. 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一季度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500人次以上。以“淇滨商超”为契机,持续开展“春风行动”等一系列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扎实推进重点群体就业,一季度城镇新增就业2300人以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21.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推动卫星互联、信创产业、物联感知、数字经济等产业集群发展,抓实产业营商环境创新引领区试点打造。设立淇滨区书记区长亲商助企热线,完善提升“五位一体”服务机制,选优配强“五大员”,推动企业满意度持续攀升。深入宣传贯彻《鹤壁市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落实省出台的营商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办法,建立营商环境违法案件全链条调查处理机制。(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各有关部门)
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详细落实措施,推动政策举措落实到位。涉及奖金发放的条款,同时被认定为不同类别的,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