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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例会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中心管理办公室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实现经常化、科学化、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例会时间安排为每周一上午10:00—11:00。
三、例会主要内容为组织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研究安排中心重点工作,对区委、区政府主要会议、重大决策以及领导指示精神进行贯彻落实,对日常管理和业务开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规范。
四、例会参加对象为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和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五、工作例会的组织和落实:
(一)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二)需要提交会议讨论或决定的事项,办公室主任会前要做好汇报准备,并形成初步的、比较成熟的意见提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三)主任或副主任传达主任办会议研究决定的有关事项,通报中心工作动态,对有关事宜进行部署安排。
(四)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旷会,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按要求撰写心得体会,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
(五)对于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各责任人要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恪尽职守,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目标。
(六)全体工作人员要增强效率意识,勤政意识,确保中心工作运转流畅,快捷高效,切实抓好纪律考勤、办件统计、环境卫生、学习、安全保卫以及车辆管理、财务会计等工作,实现科学化管理、规范化运作。
窗口工作人员座谈会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广泛征求工作建议或意见,把以人为本和科学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营造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的工作氛围和环境,不断提高中心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座谈会时间安排:每半年举行1次,全年不少于2次。
三、座谈会参加对象: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全体窗口工作人员。
四、座谈会主要内容:
(一)关于日常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二)关于行政审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三)关于中心领导班子思想、学习、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差距、不足和批评意见。
(四)有利于促进中心工作、维护中心良好形象的其它方面的建议或意见。
五、具体要求:
(一)窗口工作人员要本着促进工作、改进服务,提高质量、树立形象的指导思想,以积极、务实的态度,认真查找中心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差距、不足和问题,勤于思考,善于发现,勇于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二)窗口工作人员要虚心接受基层部门、企业和群众以及社会各界对行政服务工作的批评,及时、主动地搜集、整理并反馈工作建议和意见。
(三)中心管理办公室坚持走群众路线,经常和窗口工作人员接触、谈心,沟通思想,把握情况,及时掌握工作、思想动态,迅速反馈信息,为提高中心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出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建议和意见。
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指导工作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督查和指导,促使其实现规范化运作和科学化管理,做到廉洁、规范、高效、便民,特制定本制度。
二、时间安排:区行政服务中心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指导工作每月1次,全年下基层指导不少于10次。每季度召开1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座谈会,全年不少于4次。
三、工作要求:
(一)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要制定指导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指导的原则、标准、方法以及工作方向和重点,挖掘、推广基层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纠正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编差,梳理促进服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拓宽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把服务送到群众身边,为群众排忧解。
(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针对工作运行中的问题和矛盾,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沟通情况,从而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坚持每周五上报办件情况,同区行政服务中心每周联系1次。
服务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基层工作制度
一、为进一步优化全区经济发展环境,为落户我区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到我区投资兴业的外来客商提供多渠道、全方面周到、细致的服务,延伸服务内容,打造一流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时间安排:每月1次,全年不少于10次。
三、服务对象:
(一)全区已经投产或在建的重点企业、大型项目。
(二)在我区有投资意向的外地客商或企业。
(三)有重大服务需求的基层部门、企业和群众。
四、服务内容:
(一)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立项、备案、工商、土地、税务、建设、环保以及其它方面的服务协调等。
(二)部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服务需求。
(三)基层群众在生产、生活以及发展经济过程中的重大服务需求。
五、具体要求:
(一)各窗口尤其是工商、土地、发计委、经贸委、建设环保以及农业、林业、水利、财政等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按时参加中心组织的各类服务基层活动,主动献计献策,以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收费、最优的服务、最佳的环境为企业、部门和群众排忧解难。
(二)中心办公室要主动同区招商办、大项目办、小城镇办以及各乡镇工业办、重点企业和项目加强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掌握服务需求动态。
(三)对于企业、部门和群众的服务要求,中心管理办公室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或方案,组织协调相关窗口或部门全力以赴解决矛盾或问题,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单位或工作人员要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或部门,追究责任,真正把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办理事项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办理事项的管理,方便服务对象,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办理事项暂行办法。
一、即办件的管理
(一)即办件的认定
程序简便,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性申请事项,均属即办文件。
(二)即办件的管理
1、即办件必须即收即办;直接办理。
2、对办结的即办件要及时存档。
二、承诺件的管理
(一)承诺件的认定
申请事项涉及1--2个主管部门,或需经审核、现场踏勘,应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办结的,均属承诺件。
(二)承诺件的管理
1、承诺件收件后,应出具《淇滨区行政服务中心XX窗口承诺件通知书》,交服务对象,《通知书》应明确承诺办结时限,承办期间,并在窗口登记备案;
2、承诺件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如属于窗口人员无力办结的,应由受理窗口单位负责办结,不得要求服务对象去服务中心以外办理任务手续;
3、承诺件必须在公开承诺期间内办结, 不得随意延长办理时间;
4、未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的承诺件,服务对象可向中心管理办公室投诉。
三、联办件的管理
(一)联办件的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事项,均属联办件:
服务对象的申请需经3个以上的主管部门审批。
(二)联办件的管理
1、联办件的受理部门为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区经贸委、区建设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区国土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联办件后,应及时出具《淇滨区行政服务中心XX窗口联办件通知书》交服务对象;
3、责任窗口部门应立即通知其他各部门有关窗口部门),并报中心管理办公室,审批责任窗口应帮助指导服务对象为联审会提供相关文件、图纸、资料;
4、“中心”管理办公室及主持召开联审会,明确联办件的责任部门和相关内容,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并作出相应承诺;
5、有关窗口必须根据联办件的内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四、其它事项的管理
实际操作中,对退回、补办和上报事项的管理,规定如下:
(一)退回事项的认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事项,均属退回事项:
(1)服务对象正式向窗口申请,其申报材料中的主件缺少的;
(2)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但经窗口初审,项目内容明显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不符合淇滨区整体发展要求的;
(3)申办事项经现场踏勘、调查、核实,不具备批准条件的。
2、退回事项的管理
(1)服务对象提出申请后,工作人员如能够当场或当天认定为退回件的,应当场或当天认定许。如项目内容较为复杂,无法当场或当天认定的,可会同有关人员共同审议或踏勘,但最迟不超过三天;
(2)各窗口实行退回件登记制度,凡属退回件的,须出具《淇滨区行政服务中心XX窗口退回件通知书》,交服务对象;
(3)服务对象对退回件有异议的,可持退回件通知书到中心管理办公室复核,由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复核裁定。
(二)补办事项的管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事项,均属补办事项: (1)服务对象的申诉材料中已有主件但未带来的;
(2)服务对象的申请材料中非主体材料不全的,服务对象承诺补齐的;
(3)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主体完整,少数附件不全但不影响审批的。
2、补办事项的管理
(1)补办件首先必须收件,由收件人出具《淇滨区行政服务中心XX窗口补办件通知书》,交服务对象。《通知书》必须一次性明确通知服务对象需补办的事项;
(2)补办件的办事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三)上报事项的管理
1、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属于转报、上报的审批事项的,均为上报件。
2、上报事项的管理
上报事项受理后,窗口单位就向服务对象承诺上报年的时限,并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负责全过程办理。
五、行政服务中心加强对窗口服务人员的管理,杜绝随意退件现象的发生,提高各类收件的办理质量。
六、本暂行办法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作人员守则
一、自觉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
二、服务态度热情,使用文明用语。
三、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四、着装朴素、大方,举止得体,佩证上岗。
五、不准带非工作人员进入窗口工作区,不准串岗,不准闲谈,不准抽烟,不准大声喧哗。
六、保持大厅整洁,纸屑入篓,窗口办公资料整齐有序。
七、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程,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内部设置。
八、不准擅自安装各种软件、游戏。工作期间不准在电脑上打游戏。
九、下班后按程序关闭计算机主机、显示器,并切断电源。
十、宁可自己麻烦百次,不让群众麻烦一次,不得因工作人员的原因让群众跑第二趟。
窗口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一、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岗,准点下班。
二、中心实行每天两签到制度,签到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签到必须实事求是,不准代签和补签,否则签到无效,并视为旷工。
三、工作人员迟到、早退在15分钟以内的,须写出书面说明,交办公室存档,超过15分钟的按旷工处理。
四、中心实行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请假时间2天以下的,由主管副主任审批,3天以上由主任审批。凡需请假的工作人员,不论公私,必须填写请假条,请假条应写明请假事由、请假天数以及批准领导、顶岗人员名单,经领导同意后,将假条交中心办公室存档。同时,请假时间超过半天的,须报请原单位派人顶岗(顶岗人员必须能够在窗口进行正常工作)。无人顶岗,不予准假。否则,视作旷工处理。
五、请病假者应持有区公疗医院或市医院病情证明,连续病假超过一个月的视长期病假,其考勤按有关规定执行。因外出学习者,要提供学习时间通知单。
六、没有请假擅离职守者将视为旷工。迟到、早退、旷工情况计入年终考核,并报请原单位备案。对情节严重者中心有权将其退回原单位进行处理。
七、中心将对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是中心重要的办公机具,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二、中心全体人中应遵守有关保密制度。
三、发现计算机病毒时,应及时消除,清除不了的新病毒,应报办公室。
四、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或光盘,不得把本窗口的软盘随意外借,不经批准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拷贝软件,保证计算机安全使用。
五、非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操作计算机,窗口工作人员只能使用本窗口的计算机,不得随意操作其它窗口的计算机或相关设备,严禁工作人员利用计算机玩游戏。
六、下班后必须关闭计算机并切断电源。
窗口考核办法
为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实行按月考核,建立流动红旗制度
中心对窗口单位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根据得分高低,前两名为红旗窗口,在公示栏内显示流动红旗。考核设基本分100分。
二、按月考核分项记分办法
(一)人员到岗和管理情况(10分)
遵守工作人员守则和考勤管理制度,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到岗办公,得10分。每迟到、早退(包括参加项目联审会和联合勘察)一次扣1分。旷工一次(半天)扣5
分。上班期间串岗、闲谈、打电脑游戏及发现其他作风纪律问题,视情节每次扣1--2分。
(二)收退件管理(10分)
严格按照收退件管理办法办理各种手续,得10分。 可作收件处理而未收件,经查实每件次扣2
分;已作收件处理,需要补件,未向服务对象作详细说明的,每件次扣2分;已作退件处理,未向服务对象充分说明理由,每件次扣2分;属联办件的,未向服务对象说明办事程序,或未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每件次扣2
分;收退件手续不规范的,报送不及时,每件次扣2分;工作人员不负责出现不良后果的,视情节扣2--5分。
(三)限时承诺(15分)
严格执行限时承诺制度,在承诺时间内办结各类事项的得15分。超过承诺时限,不得分,按超时默认处理。
(四)档案管理(5分)
档案管理规范,资料齐全,得5分。档案管理不规范,经查实每次扣1分;资料缺失,每起视情节扣1--3分。
(五)计算机管理(10分)
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导致系统染毒的扣10分;下班后未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的,一次扣2 分。
(六)卫生保洁(10分)
保持窗口整洁,资料摆放有序得10分。违犯卫生管理要求的,发现一次扣3分。
(七)办事结果(15分)
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率和准确率达到100%,得10 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八)服务对象评议(10分)
统一印发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卡,根据服务对象评议结果,予以加分或扣分。一次好的加2分,较好的加1分,一般的不加分,较差的扣2
分。发现弄虚作假一次,此项不得分。
(九)窗口互评(10分)
建立窗口互评制度,由“中心”部门带队领导和窗口服务人员参评。参评人员综合评价“好”得10分,“较好”的得8分,“一般”的得6分,“较差”的不得分。
(十)其他(10分)
凡有群众来信反映服务态度的,根据表扬或批评内容,每件分别加或扣1--2分;凡反映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的,根据表扬或批评内容,每件加或扣2--3分。上述扣分至本项扣完为止。
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为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努力实现中心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工作目标,特制定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本办法实行记分考核制,设基本分100分。
一、思想品德(20分)
思想作风正,大局观念强,服务态度优,遵纪守法好,得20分。有不文明言行,经查实每次视情节扣1--2分;没有佩证上岗,着装不规范,每次扣1分;不服从中心管理,协调办理事项不积极主动,视情节扣1--3分;服务态度恶劣,或者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被发现或投诉后经查实的,视情节扣分,直至扣完。情节严重的,建议单位调整人员和给予相应处理。
二、业务技能(20分)
了解中心的各项运行程序和规章制度,熟悉岗位业务知识,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协调处理、文字表达能力,得20分。由于业务不熟练,影响办件质量和时效,服务对象不满意,并向中心反映或在《服务对象评议》中提出的,经查实每起扣2分;情节严重,对办事对象造成一定损失的,每起扣5分;不能在承诺时限内按要求办结的,按超时默认执行,其一切后果由当事工作人员负责,并扣完本项得分。
三、纪律考勤(20分)
(一)自觉遵守中心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考勤制度,得10分。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扣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擅自离岗,每次扣2分,旷工或空岗每天扣5
分。
(二)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得10 分。政治学习、业务培训,迟到每次扣1分,缺席每次扣2
分。
四、工作实绩(40分)
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成绩显著,得40分。 所在窗口获流动红旗另行加分。
(一)办理事项,准确率达到100%,得15分。办事结果有差错,造成服务对象多跑趟的,被投诉后经查实,此项酌情扣5--15分。
(二)在规定时限内,受理事项全部办结,得10分,有一项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的,此项不得分。
(三)服务对象对办理结果普遍表示满意的,得10分。对办理结果不满意,被投诉后经查实属于工作人员责任的,每件次视情节扣1--3分。
本考核办法由中心办公室实施,年底根据窗口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反馈到人事部门和所在单位,记入本人档案。
值周制度
一、值周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有关卫生保洁、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出勤、佩证上岗、服务态度、仪表言行、工作效率、安全防范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二)检查各“窗口”执行“六公开”等规范操作情况。
(三)协调处理有关事项,保证“中心”的正常运行。
二、值周成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值周检查方法
值周人员对各“窗口”执行“中心”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用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不得少于一次,抽查不定期进行。
四、值周工作要求
(一)“窗口”单位参加值周。
(二)“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值周记录,经领导批准后,予以通报。
(三)每周五下班前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窗口工作人员周例会制度
一、周例会的主要内容
总结上周工作,部署本周任务,研究落实重大事项的对策措施和有关问题的解决办法。
二、周例会的参加对象
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中心领导及管理人员。
三、周例会的组织
(一)周例会安排在每周一下午举行,由中心领导主持。
(二)各窗口单位需要提交讨论的重大事项,必须在会前准备好有关汇报内容,在周一上午10时前一式三份,送交办公室。
(三)周例会由办公室承办,负责签到、记录,并起草《会议纪要》。
(四)中心各窗口应及时协调、组织、落实周例会决定的相关事项。
学习制度
一、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都必须自觉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相结合。学习由中心党总支组织实施,每周四下午为学习时间。
二、办公室负责制定中心的学习计划,重点内容为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主要论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各类业务知识和技能。
三、学习时,应使用统一的学习记录本,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按要求写出心得体会,中心办公室对学习和纪律情况进行检查。
四、严格考勤制度,办公室记录参加人数、缺席者姓名及缺席原因,以便查阅和考核。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应事先向办公室负责人请假,并说明情况。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旷工论处。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应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二、广大干部和党员要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章》和《公务员行为规范》等有关规定,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全体工作人员搞好廉政建设。
三、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决执行上级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做到不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包括礼金、礼物、有价证券等)。对不能拒绝且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应自觉申报登记。
四、不到服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得向服务单位私借公款。
五、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的娱乐活动。
六、对违反廉政规定的工作人员 ,都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党纪、争纪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七、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要发扬我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办事讲节俭,不讲排场,树立我区行政服务中心良好的廉政勤政形象。
安全保卫制度
一、成立“中心”安保委员会,安保委员会由“中心”领导、各“窗口”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安保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保证“中心”的安全。
二、保安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准时交接班,做好接班登记。夜班人员定时上楼巡查,注意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置并报“中心”值班领导。
三、节假日和下班时间,外来人员不准进入“中心”。从“中心”往外带物品(公物),必须由“中心”办公室出具手续。
四、“中心”机关和“窗口”下班时必须将重要资料和印鉴妥善保管;财务管理要严格执行有关制度,防止失窃。专人负责照明、空调及办公设施电源的开关,严防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生。
卫生制度
一、“中心”全体人员必须树立“窗口”意识,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烟蒂,不乱倒茶叶渣。工作资料、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保持“中心”室内外、台前台后、楼上楼下清洁卫生。把“中心”办成展现淇滨区新风貌、文明、整洁的服务窗口。
二、各科室和“窗口”要做到每天上班前对桌、椅、柜、地面进行清扫,整理办公室用品,实行定位定职管理,达到清洁、整齐的标准。周一上午8-9点进行大扫除,确保干净卫生。
三、公共卫生由值周窗口工作人员负责督促协调。
四、建立“中心”卫生检查和评比制度,值周人员每周对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考评结果予以公布。
档案管理制度
一、“中心”文件档案资料管理
(一)归档范围: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领导讲话,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中心”文件、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工作总结、重要资料及照片、音像材料等,“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心”干部职工花名册、考核奖惩、晋升及调动等文字材料,及其它应该归档的材料、资料。
(二)档案保管:档案由专职或兼职人员保管。保管人员要做好档案的防潮、防蛀、防火、防盗工作。严格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档案安全。
二、“窗口”文件档案资料管理
(一)归档范围:与“窗口”工作业务有关的各项政策文件,“中心”下发各“窗口”的文件、“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本“窗口”已办结或正在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等属于“窗口”归档资料。
(二)档案保管:档案经整理后,及时存放在“窗口”档案柜中妥善保管,并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向中心、本单位或区档案局移交。
三、档案资料的借阅和利用
(一)借阅档案材料,必须进行登记,履行签收手续,并及时归还。
(二)外来机关和人员根据工作或生活需要借阅档案材料,应持有介绍(证明)信或调查函,并提供身份证或工作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身份证明,按规定填写借阅人的身份、借阅目的、范围、借阅时间和使用方法,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能借阅。
(三)借阅机关和借阅人应负责维护被借阅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得私自转借和影印、复制,如确需影印或复制,须报经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的档案归还时,要认真清点和仔细检查文件状况,并在借阅登记簿上注销。若发现文件有毁坏情况,应及时报告,请示领导处理。
(四)档案借出时交接清楚,并在被借阅案卷的位置上,设置醒目的代理卡,卡上必须标明借阅卷名、借阅时间、借阅单位和借阅人姓名以及归还时间。有关档案外借的材料要妥善保存起来,作为催还档案的依据。
淇滨区行政服务社会监督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的基本特征、程序、要求和标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能力。
二、广泛接触基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基层部门、人民群众和企业的服务意愿和需求。
三、勤于思考,善于钻研,结合实际,提出改进行政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关心支持行政服务工作,发现、搜集、整理行政服务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对全区行政服务工作及时给予监督、批评和指正。
五、按时参加行政服务工作座谈会,积极参与行风评议活动,及时、准确、全面反馈社会各界的批评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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