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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5日 10:51 来源:淇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科学合理确定辖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我单位组织“鹤壁市淇滨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及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2026年7月7日上午9:00

二、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创业创新园成长中心4号楼539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及利害关系人对本辖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四、 听证机构: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淇滨分局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及产生方式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区直有关职能部门、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辖区内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二)凡拟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和单位,请于2026年6月26日12: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报名;单位报名需提交书面听证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前往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淇滨分局(鹤壁市淇滨区创业创新园成长中心4号楼520办公室)现场报名并填写申请表。

(三)听证人员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邀请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六、听证须知及相关事项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听证人员应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人员应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场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三)听证人员应遵守听证会纪律,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

(四)听证会前10个工作日,向确定的听证代表送达听证通知及材料,听证机构提供的材料或发放的其他相关材料仅供听证会使用,会后收回。

(五)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段少阳 赵修锋 联系电话:0392-3356922

特此公告。


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淇滨分局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