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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帮教对象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程序 |
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核查,将有关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区、县民政局。 区、县民政局对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进行审批,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书面申请和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齐备)之日起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当在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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